车险不计免赔的规则
发布时间:2025-06-13 16:16:36来源:
车险不计免赔的规则如下:
基本定义
不计免赔险的全称为 “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”,是一种商业险(车损险或三责险等)的附加险。它是指经特别约定,保险事故发生后,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、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,保险人负责赔偿。
免赔率规定
事故责任划分:根据《机动车保险条款》规定,负全部责任的免赔 20%,负主要责任的免赔 15%,负同等责任的免赔 10%,负次要责任的免赔 5%。若投保了不计免赔险,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,可将这部分由车主自身责任导致的免赔金额转嫁给保险公司,实现 100% 赔偿。
其他情况:找不到第三者的车损事故,通常有 30% 的绝对免赔率;违反安全装载规定但不是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,增加 10% 的绝对免赔率;投保时指定驾驶人,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,增加 10% 的绝对免赔率。
赔偿范围
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的,对应主险条款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,保险公司负责赔偿。
由第三方赔但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,保险公司赔偿应承担的部分。
违反安全装载但不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,或者非投保合同指定的驾驶人驾车发生事故,也在赔偿范围内。
不赔偿范围
加扣免赔率:因汽车多次出险、非约定驾驶员出险、汽车违反安全装载规定、在盗抢险理赔过程中由于车主缺少理赔资料等导致增加的免赔率,不计免赔险不负责赔偿。
附加险免赔率:不计免赔险只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率有效用,无法将盗抢险、自燃险等附加险的免赔率转嫁给保险公司。
事故责任难确定:车主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时,未保留事故证据,导致保险公司难以客观准确判断事故责任的,不计免赔险不生效。
投保与生效
不计免赔险作为附加险,需以投保的 “主险” 为前提条件,不能单独投保。当主险的保险责任终止时,不计免赔险的保险责任同时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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